在德國看到台灣政界人士以國會立委之名 (如林豐喜) 發表有關馬戲團動物的文章, 對其觀念之偏頗,深感痛心。 除暴露其無知外, 本人以為作者以國會辦公室之名發表文章, 具有某種程度對公眾的影響力, 唯恐此類文章有誤導民眾錯誤觀念之虞, 故在此釐清幾個觀點。 在論述中, 可以看到文章以馬戲團動物的表演與動物園的教育功能做比較, 認為我們可以接受動物園的設立, 限制動物自由, 而 "從未聽說過有人反對設立動物園, 反而肯定其教育功能。 "再由此推斷出" 訓練動物, 使之演出精采的節目以娛人, 是否即構成虐待動物, 則恐怕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 動物園的存廢問題, 在歐美經常是個爭議不斷的話題, 若說他從未聽說過, 顯見他對此問題的瞭解非常淺薄。 再拿動物表演與動物園相提並論, 牛頭不對馬嘴, 更可看出他對動物表演的了無所知。 此點也是吾人為國人深感萬分難過遺憾的地方。 一個堂堂國會辦公室的文章, 在發表之前竟如此草率, 對事實真相完全毫無瞭解, 恣意就其個人偏見率寫為文, 假立委公職之名混淆事實真相, 並用"見仁見智"的說法, 來模糊事實真相, 以作為人類對動物施暴的藉口, 實在令人感到不恥。 馬戲團的動物表演, 其"訓練"的過程至為殘酷, 已是公認的事實。 為了讓動物表現其非本能的動作, 牠們在幕後被鞭打受酷刑的情形, 林立委辦公室不知是否有所聞? 一隻在布幕前穿金掛帶的大象, 舉起前面雙腿, 其幕後所受的苦刑可曾被探就? 事實的真相是: 馴獸師用鐵棍擲擊牠的生殖器, 擲打牠到皮肉綻開, 使之痛苦至極如此"訓練"出牠的抬腿。 一隻會抬前面雙腿的大象, 要不是受到嚴峻的酷刑, 牠怎可能在自己的脊椎承受重度傷害的疼痛中做出這樣危害牠生命的動作? 文章中更離譜得提出, 所有有關利用動物的事, 如利用動物耕田、拉車、乘騎或駝運貨物等來與動物表演相對照。 認為以上都是訓練動物, 若以反對動物表演的立場來說, 那以上所列舉的不也應該算是虐待動物了。 在此他為了強調反對動物表演的多餘, 甚至誇張了虐待一詞的定義, 並用中共拿體育項目的金牌作結論, 認為" 我們這個連訓練動物都認為殘忍的國家, 卻沒有能力訓練出一流的選手, 只好乾瞪眼看人家拿金牌了 "。 這兩碼子天壤地別的事, 竟也被提出來相提並論, 不禁令我質疑其國會辦公室的水準。 文章中為替動物表演找到合理的藉口, 真是已到了是非不明、 語無倫次的地步了。 若真硬要以拿體育金牌與動物表演相比較, 吾人倒也有現成的例子對照。 歐美各國也有體育金牌選手, 但動物表演的節目大多已為民眾所排斥。 也就是因為動物表演已在歐美各國不再受歡迎, 故近年來過去歐美各大馬戲團的動物表演團體, 不斷地來亞洲發展圖利。 君不見過去十年前, 世界級的馬戲團動物表演何時來台表演過? 為何近三五年來, 每年都有多次來自世界各地的有名的馬戲團爭相來台演出? 這與近年來世界有名的藝術團體來台叩門演出的背景因素完全不同, 也不允許被混淆, 更與尤清縣長、 中和市市長童永雄所認為的動物表演具有 "文教交流" 的意義, 有十萬八千里的差距。 此次馬戲團的動物表演, 已在台未演先轟動。 爭議的焦點常被放在動物受訓練是否能被接受。 很多人質疑, 人也是被 "嚴格" 訓練出來拿金牌, 為何不能 "訓練" 動物表演? 在此, 我僅想再度強調, 動物不可能被 "訓練" 出來做出違背牠天性所根本不能為的事。 唯有在高度驚嚇駭怕與強迫下, 牠們才會做出我們認為是特技對動物來說是苦刑的事。 看動物受酷刑的場面就是我們所謂的動物表演。 越是高難度的動作, 其動物本身所受的酷刑愈殘暴。 甚且人的受刑, 我們較容易理解, 但由於我們對動物身體結構的無知, 常讓我們忽略了動物不可能像人可以直立的盲點, 因此牠們承受的身體傷害也很不容易為我們察覺。 這也是近年來, 我們對動物行為及生理結構知識的累積增加了以後, 更讓我們深信動物在馬戲團為人類賣力的演出時, 對牠們實在是一件令人難以想像的嚴酷峻刑。 這也是為什麼歐美國家在電視媒體公開播放馬戲團中的動物表演訓練過程後, 大眾強烈排斥觀看動物表演的主要原因了。
作者:劉威良 性別:女 身份證字號:XxX
職業:德國哈瑙(Hanau)市立精神醫院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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