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動物是不是動物?

劉威良(職業:德國護士)

近來收到中興大學獸醫系同學的來函, 提及學校上動物解剖及動物實驗課程的過程殘暴, 把實驗動物及解剖的狗視為無物, 動物在 "教學" 課程中僅被當成是玩物, 任其宰割, 完全無視於生命也有感受痛苦的能力。

這讓我想起吾人在十年前醫學院上生理課及藥理課等課程時, 把一隻隻青蛙當玩具一般地在其脊椎挖洞搓孔, 直到找到正確的洞, 再用長針刺進脊椎。 書上及老師都說要在脊椎攪動, 使其昏睡。 實驗課是必修課, 當時操刀的我只感到做得有些恐怖, 但為了 "all pass" 只好勉為其難地狠下心來做掉青蛙。 記得上完90分鐘的實驗課過後, 釘在牠們四肢的大頭針已拔掉, 原本一隻隻被錐刺昏迷, 剖胸切腹的青蛙竟甦醒過來, 開腸剖肚地睜開眼睛, 抖動四肢, 一時之間我們也不知該怎麼辦? 只記得實驗的助教還嘲弄說, 有興趣的同學可帶回去煮來吃。 那時只感到一陣心理不舒服, 頭甩一甩就掉頭離開實驗室, 怎麼也不想在那多留一分鐘。 當時我只想到all pass, 動物的生命對我們來說, 廉價得比不過一個90分的營養學分。 實驗課最好過, 也最易拿高分, 只要照書上說的重覆做一次或數次, 得到相近的數據交了報告就可以保證拿高分, 是提高總平均最好的課程。

但是現在想想當時的行為, 覺得非常無意義, 有了保護動物的意識以後, 才知道當時自己的行為是虐待動物。 想想自己所受的學校道德教育, 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 都似乎沒把對生命的基本尊重學到, 在學校的期間只懂得唸書爭取高分, 到大學還不會去思考自己的行為是虐待動物,我為自己當時的無知可悲, 對至今仍把動物視為玩物而無尊重生命理念的教育體系痛心。 我們這一代學生沒在學校學到尊重生命, 十年後的學校教育仍像當年一般無自覺地示範暴力, 在學校中 "學習" 虐待動物, 在動物實驗的化名下教導學生以恐怖的手法對動物做實驗, 讓學生 "瞭解" 可以為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對生命輕忽施暴。

動物保護法剛過, 不必要地讓動物受苦都是觸犯動保法而應受罰的。 我們社會對此法的精神多不清楚, 政府有責任宣導社會大眾及各機關學校動保法的精神。 動保法的通過, 代表我們社會對最弱勢的動物權益的提升,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相關的教育單位身肩教育學子的職責, 在動保法通過以後, 應在對相關的解剖及實驗動物課程上更加嚴謹審慎。 不然以後在依法有據的情況下, 學生可檢舉校方的虐待動物行為, 屆時夫子可能要因虐待動物的罪名受罰。 現今我們的教育體制, 教導學生爭取高分, 不教愛護生命, 尊重生命。 整個社會僅強調競爭力, 卻不懂得最基本出乎良知的尊重, 這樣的社會當然可以輕易地忘掉悲情二二八, 但二二八事件給我們的教訓--對族群弱勢的基本尊重, 我們卻仍沒學到。 動物保護並不是幾個少數愛心人士的事, 也不僅是解決流浪狗問題就算數。 社會大眾更應在此法的精神中, 思考自己對待動物的行為是否正確, 動物保護法不僅是表面上通過的法案, 更重要的是, 促使國人對待生命的態度能有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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